第1011节
??不过也是想象,肉身修炼到仙器地步,这是何种的艰难,就算成为仙人,也不一定能将肉身打造成仙器的程度。 ??金色的光华持续了一盏茶时间,叶枫吸收了无数的法则,境界早已攀升到一劫地仙巅峰,而浑身法则,早已超出了五劫地仙。 ??光华消失,取而代之的则是雷劫,一道道金色的闪电从仙界门户之中传递下来,直接轰击到叶枫身体之上。 ??“轰!” ??一道水桶粗的雷电击中叶枫身体上,叶枫无动于衷,普通的雷电对叶枫威胁不大,起不到任何作用。 ??这才是开始,雷电越来越多,厚度跟密集度在疯狂的增加,叶枫肩膀之上皮开肉绽,每一次被雷电袭击,叶枫都调动法则,修复肉身。 ??雷电也从金色变成紫色,雷电也分等级。 ??普通的雷电是赤金色,也就是银色雷电,在高级就是金色雷电,在往上就是紫色雷电,紫色之上就是褐色,黑色。 ??紫色雷电出现,叶枫眉头一皱,当紫色雷电落下,叶枫身躯一晃,全身出现无数道裂缝,鲜血狂涌。 ??“该死!” ??刚凝聚成的法则被震碎,叶枫大怒,看着仙界门户落下来更多的雷劫,叶枫愤怒了。 ??身躯站了起来,傲世苍穹。 ??“天要灭我,我就灭天,来吧,让我看看,你能不能灭我!” ??叶枫的挑衅,彻底激怒了诸天,一道道可怖的紫色雷电出现,一道接着一道,不管叶枫如何躲避,都能击中他的身体。 ??雷劫无法躲避,只有承受,如果失败,不是死亡,就是沦为散仙。 ??这两样叶枫都不会选择,只有一条路,杀出一条血路。 ??“蹦蹦蹦!” ??足有上百道雷电出现,一起轰在叶枫身体上,轰的叶枫鲜血狂吐,肩膀上的骨头都暴露出来,十分可怖。 ??享受了常人十倍的仙界法则,自然也要承受常人十倍的雷电袭击。如果不是叶枫肉身足够强大,早已被雷劫毁灭。 ??“小子,你别傻了,这雷劫才刚度过三分之一,你就开始调动仙界法则修复肉身,这不合适,你可以利用法器,抵挡雷劫。” ??慕白看着叶枫傻乎乎的,一直用自己的肉身抵挡雷劫,无奈之下,只好出言提醒。 ??用肉身抵挡雷劫,有利必有弊,利处可以锤炼肉身,弊端就是对肉身容易造成永久的伤害,除非你的肉身强大到无视雷劫的地步。 ??“哼,区区雷劫,就想让我回避,绝不可能!” ??叶枫大吼一声,八宝浮屠里面飞出无数根法则,都是杀死那些地仙老祖身体里面剥夺出来的,现在正好可以派上用场。 ??每一次击伤,这些法则就修复伤口,叶枫感觉自己每一颗细胞,都烙上了仙界法则,这是叶枫没有想到的。 ??也就是说,叶枫浑身上下,每一寸肌肤,都充斥无尽的法则,全身得到了一次强大的洗礼。 ??这种景象,让慕白都无语了,叶枫简直就不是人,不是常人,换成正常人,早就被雷劫震死了。 ??他倒好,不但不躲避,还用雷劫锤炼肉身,这几乎颠覆了常人修炼常识。 ??力量像是洪水一样,叶枫感觉自己的力量在以极快的速度提升,浑身的仙界法则跟自己的契合度也在快速提升。 ??承受雷劫越多,契合度也会更强,也得到了仙界的认可。 ??第1144章 地仙境 ??雷劫的数量越来越猛,由紫变黑,雷电的威力以极快的速度提升,叶枫身上鲜血横流。 ??八宝浮屠里面抽取了上百名地仙境法则,不过短短几个呼吸时间,就消耗大半。 ??而雷劫也进行到了一半左右,叶枫肉身如钢铁浇筑的一般,泛着金色的光泽,可怖的气息,宛如滚滚海啸,朝四周不断的延伸。 ??方圆千里,早就化为虚无,都被雷电毁灭一空,形成一片真空地带。 ??一道水缸粗细的雷电出现,恐怖的犹如一尊猛兽,张开巨大獠牙,要将叶枫吞噬进去。 ??“给我破!” ??面对可怖的雷电,叶枫身躯缓缓升起,一拳轰击在雷电之上,顿时间,一道黑色的光圈,朝四周无尽的延伸出去。 ??叶枫的身体也被雷电击中,直接摔倒在地面上,砸出一个巨大深坑,浑身早已被鲜血覆盖,结成了一层厚厚的血痂。 ??每一次遭受雷电的袭击,叶枫感觉肉身就强大一分,一枚枚造化丹吞服进去,化为仙之甘泉,让叶枫受伤的地方瞬间恢复。 ??每一颗细胞,都充斥仙界的法则,甚至连头发丝之中,都有法则涌动,能自立空间。 ??虚空之上,如雷龙缠绕,一尊尊雷电聚集在一起,打算发动最后一击,因为仙界之门在缓缓合上。 ??每一次渡劫都有时间限制,过去了,仙界之门就会合上,雷劫也会结束。 ??“小子,你要注意了,这是盘龙劫,也称劫中劫,里面含有一丝毁灭之力,如果渡不过去,你就会落下死亡道印,以后很难再进一步。” ??慕白给叶枫传音,这是一种罕见的盘龙劫,十分稀少,怎么会在叶枫身上出现了。 ??“毁灭既死亡,死亡则毁灭,正好可以借助毁灭之力,参悟我的死亡道意。” ??叶枫豪气顿生,身躯缓缓站起,刚才遭受重伤,已经全部恢复,气息更是如浩瀚云海,根本看不透叶枫到底到了何种地步。 ??犹如一条巨龙,雷劫凝聚在一起,直接将叶枫的身体包裹起来,叶枫陷入雷劫之中,一条巨大的盘龙,将叶枫紧紧的捆住。 ??“吼吼吼!” ??叶枫发出一声声惊天怒吼,就算是盘龙,也无法阻挡自己成仙的脚步,一拳接着一拳,狠狠的击打在雷龙之上。 ??那些雷电,直接渗透到叶枫身体内部,想要摧垮他的肉身,在进入叶枫的魂海,想要瓦解他的意志。 ??雷电意志进入叶枫魂海之中,雷之金矛立即被调动起来,形成一层光幕,这是雷之道意,开始吸收雷电之力。 ??而毁灭之力,直接进入叶枫肉身之中,开始摧毁他的本体,这时候,死亡大道碎片出现了,开始吸收毁灭之力,融入进来,叶枫眼神闪过一丝明悟。 ??“死亡之镰,出现吧!” ??一尊无比可怖的镰刀出现了,奇黑无比,上面散发出浓郁的死亡气息,这正是死亡道意,叶枫领悟出来自己的攻击方式。 ??当死亡之镰出现的时候,毁灭之力全部融入进去,叶枫伸出右手,握住镰刀,虚空一划,那些雷龙直接被切开,毫无抵挡之力。 ??“很好,死亡之镰的威力不亚于五行大手印。” ??叶枫嘴角露出一丝笑意,现在攻击的手段,除了五行大手印,只有杀神一剑了,至于空炎指的威力在逐渐减小。 ??现在多了死亡之镰,叶枫十分开心,看着雷龙慢慢消失,雷之金矛出现,将四周那些雷电全部吸收,竟然也沾染一些毁灭之力。 ??雷电,就是毁灭之源,这雷龙之中,含有纯正的毁灭之力,现在都被雷之金矛吸收了,叶枫再次多了一门攻击手段。 ??法宝现在有了八宝浮屠,杀戮之剑,还有一尊没有炼化的仙器,叶枫自信,现在遇到三劫地仙,应该可以有一战之力了。 ??甚至底牌尽出,三劫地仙也能将之斩杀,唯一能威胁叶枫,只有四劫地仙了。 ??而且叶枫相信,以他现在的底蕴,用不了多久,就能引来二次雷劫,到时候实力将会再次暴涨一番。 ??接下来非常简单,叶枫开始巩固境界,参悟仙之法则,转换仙元。 ??静静的坐在山巅之上,转眼又是几天过去,叶枫睁开双目,眼神能透出万里,看穿虚妄。 ??“很好,这次突破收获太多了。” ??跟刚开始突破相比,叶枫的实力还在稳固的提升。 ??特别是各种道意,在没有突破地仙境的时候,叶枫施展起来束手束脚,达到了地仙境,叶枫甚至能看到法则的存在,这就是仙跟凡人的区别。 ??日月炎出现在叶枫手里,打算炼化,看看能不能参悟出来阴阳之力,对叶枫也是一种莫大的帮助。 ??如果换成以前,叶枫绝对不敢说,自己能参悟属于自己的法则,但是吸收了剑仙洞府无数书籍知识,叶枫的知识储备,早已达到了仙人地步。 ??从各种武技还有书籍之中,叶枫找到了一种道义,叫阴阳分身,就是日月之力,施展出来,有两个人存在,跟本体一模一样,形成阴阳之力。 ??日月炎拿了出来,这是一种奇怪的石头,一边散发纯净的阳气,而另外一侧,散发出阴寒的冷气。 ??传言这种石头,只有阴阳交替的地方才会出现,一边靠着极阳之地,一面靠着极阴之地。 ??叶枫立即联想起来火焰山脉跟万里冰川,处于两个交接的地方,应该也会诞生这种日月炎。 ??神识调动起来,渗透到日月炎之中,开始炼化,吸收日月法则,看看能不能领悟出来阴阳分身。 ??到了地仙境,对法则的掌控更是容易,叶枫很快捕捉到了阴阳之力,抽调出来,融入到阴阳丹田之中。 ??接下来就比较简单,如果参悟阴阳道意,才能形成阴阳分身。 ??时间在一天天过去,黄城依旧在有条不紊的运转,但是有一个信号传递出来了,叶家大面积抛售产业,似乎有迁移的迹象。 ??这段时间,叶家的门槛几乎都被人踏破了,多少人想要加入叶家,哪怕做一个下人也可以。 ??还有很多熟络的人物,以前都跟叶枫有所交集,比如黄山宗的邴宗主,带着一家老小,前来看望叶枫。 ??各个分院院主,还有齐家等等,甚至连遥远的波斯皇主都亲自来了,得知叶枫回来,亲自将海儿送回来。 ??整个黄城无比热闹,有人欢喜有人忧,最忧愁的当然还属叶西文等人,这几天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。 ??叶枫迟迟不露面,而叶家现在基本都是由叶彬等人掌控,至于发生了什么事情,没有人知晓。 ??对于来客,叶彬都是以礼相待,偌大的叶家早已人满为患,但还有人源源不断的赶来,最后无奈之下,只好自己在外面搭起帐篷,就是想要见叶枫一面。 ??而就在这几天,紫馨蓝跟雅儿一起赶回来,这几个月时间,他们一直在孤王峰陪伴自己的爷爷。 ??叶枫早已留下了仙霖玉露,她们回来之后,也立即闭关,开始冲击境界。 ??距离叶枫规定的一个月之期,只剩下几天了,天灵学院在司马无尚的带领之下,上百人一起赶过来,都是准备进入秦立中州。 ??山巅之上,叶枫眉头紧皱,一直无法分出阴阳分身,距离时间越来越近,叶枫更是焦急。 ??阴和阳,阳和阴,阴阳交替,日月轮回,一个大大的太极出现在叶枫脑海之中,像是两尊阴阳鱼,来回游动。 ??“原来是这样!” ??叶枫突然恍然大悟,阴阳之力,就是将阴和阳拆分开来,形成两个本体。 ??很快,叶枫站起身子,嘴角露出一道弧线。 ??“分!” ??又是一个叶枫从他身体里面走了出来,不过没有什么表情,冷冰冰的。 ??两个叶枫相互看了一眼,宛如一人一样,叶枫举起右手,分身也举起右手,在踢踢左脚,分身也踢踢左脚,完全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 ??“很好,陪我打一架吧!” ??叶枫看着分身,抽出杀戮之剑,分身也抽出杀戮之剑,两人竟然在山巅之上开始交手。